北京同林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实行二级代理与一般经销相结合的渠道招商政策,具体内容如下(该政策仅限家电类产品,设备产品的经销请联系公司设备部): 一、各级代理商和经销商的条件、权利、义务 (一)一级代理商 一级代理商的条件: ⑴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的证件。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成熟的销售网络和完整的销售队伍。 ⑶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相当的经营规模,在当地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关系。 ⑷有相关的行业经验(民用家电行业、环保行业等),或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如与政府机关关系密切),或有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或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等优势。一级代理商的权益: ⑴享受最大利润空间。 ⑵享有特大城市和省会级城市垄断权。 ⑶广告支持:享有5%的广告费支持(以进货额为基数),享有公司总体策划所做广告的支持;公司提供全套营销方案及媒体广告样本的支持;公司提供的彩页等宣传资料的支持。 ⑷享受公司对代理商的各种培训的权利。 ⑸享有优先获得公司新一代产品的代理权的权利。 一级代理商的义务: ⑴在代理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宣传和销售公司产品。 ⑵及时反馈顾客需求、竞争产品等市场一线的情况。 ⑶同时承担同林科技公司当地的售后服务网点职能。 ⑷维护同林科技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二)二级代理商 二级代理商的条件 ⑴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的证件。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销售网络和完整的销售队伍。 ⑶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相当的经营规模,在当地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 ⑷有相关的行业经验(民用家电行业、环保行业等),或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如与政府机关关系密切),或有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或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等优势。 2.二级代理商的权益 ⑴享有很大利润空间。 ⑵享有一般地级市的销售垄断权。 ⑶广告支持:享有5%的广告费支持(以进货额为基数),享有公司总体策划所做广告的支持;公司提供全套营销方案及媒体广告样本的支持;公司提供彩页等宣传资料的支持。 ⑷享受公司对代理商的各种培训的权利。 ⑸享有优先获得公司新一代产品的代理权。 3. 二级代理商的义务 ⑴在代理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宣传和销售公司产品。 ⑵及时反馈顾客需求、竞争产品等市场一线的情况。 ⑶同时承担同林科技公司当地的售后服务网点职能。 ⑷维护同林科技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三)一般经销商 1.一般经销商的条件 ⑴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⑵在当地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 ⑶有相关的行业经验(民用家电行业、环保行业等),或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如与政府机关关系密切),或有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或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等优势。 2. 一般经销商的权益 ⑴享有较大利润空间。 ⑵享用公司的广告支持:享有5%的广告费支持(以进货额为基数),享有公司总体策划所做广告的支持;公司提供全套营销方案及媒体广告样本的支持;公司提供彩页等宣传资料的支持。 ⑶享受公司对经销商的各种培训的权利。 3.一般经销商的义务 ⑴宣传和销售公司产品。 ⑵及时反馈顾客需求、竞争产品等市场一线的情况。 ⑶维护同林科技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二、渠道管理政策 为充分保证代理商的利益,公司实行区域保护的政策,一级代理和二级代理每个区域只设立一家,实行区域垄断;经销商每个县级地区不超过两家;严禁窜货及其它超越代理区域的竞争行为。 三、价格政策 北京同林科技有限公司制订系列产品的建议零售价,各代理商和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零售订价进行一定调整,但必须经北京同林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在建议零售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一般不超过10%。 四、考核政策 一级代理商和二级代理商可以互相转化,如一级代理商连续若干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便自动降为二级代理;如二级代理商连续若干个月超额完成任务,达到一级代理标准,便可以升级为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与一般经销商也可以互相转化,原则同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奖励政策 各代理商和经销商应该严格遵守同林科技有限公司制订的价格政策和区域保护等政策,并积极配合同林科技公司的各项市场政策。 代理商和经销商如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均可得到5%的返利奖励(以进货额为基数),并在年底核算发放。 |